个人税优健康险7月起推至全国 或得700亿增量保费
今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保监会联合下发有关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
具体的政策内容为: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额扣除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标准之外的扣除。
公开信息显示,适用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是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以及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
根据目标人群已有保障项目和保障需求的不同,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共有三类,分别适用于:1.对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2.对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特定大额医疗费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3.未参加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对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
值得关注的是,除了能够享受个税优惠,它的保障责任突破了基本医保目录限制,允许带病投保,不允许拒保,且不设置等待期,大幅突破了保险业既往的业务模式与管理体系。
据悉,2014年以来,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进入快车道。从2014年到2015年,健康险税优从框架到内容逐步形成和完善。税优政策的推出有利于实现保险结构的合理化,实现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衔接互补,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和扩内需、调结构。
税优健康险2016年开始在31市试点,截至去年末,共有16家险企分三批获得业务经营资质。
根据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平安养老保险公司等联合发布的《2016中国职工福利保障指数报告》,77.5%的职工愿意在现有社会医疗保险基础上增加一定缴费来购买长期护理保险,以承担晚年可能产生的部分护理费用;已经购买税收优惠健康保险的职工比例为11.4%,没有购买但未来有购买意愿的职工比例达56.5%。
中信建投在此前的研报中表示,个人税收优惠健康保险是对基本医保、补充医疗保险的补充,是更接近于政策性的保险,保险公司需要遵循微利经营的原则,或参与动力不足。
此外,也有投行测算,按照全国未来3000万个税纳税人口测算,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在全国实施后,有望撬动700亿元左右的增量保费。
本文摘自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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