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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否认六地区医保基金收支不抵:仅天津结余不足

发布于 2016-10-26 15:48:18   阅读次数:


仅天津地区医保基金结余不足 人社部否认“六个地区医保基金收支不抵”

9月下旬,有媒体报道称,城镇职工医保基金运行平稳,基金收入增长速度低于支出增长速度的趋势得到扭转,不过,仍有6个地区的统筹基金可支付月数不足6个月。

6个地区分别为北京、天津、湖北、重庆、贵州和新疆建设兵团,其中,天津当年基金支出204亿元,累计结存仅18亿元。

天津结余不足

就此情况,1025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李忠表示在第三季度人社工作进展情况上给予了否定,“我们也注意到了前一阵媒体对于部分地区,说是6个省市医保基金所谓支付额不足半年的事情进行了报道。要说这个问题,首先和大家讨论一下为什么要有这么一个医保支付的标准。大家都知道,医疗保险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其中一个难点就是要保证统筹基金的平稳运行。我们国家医疗保险是实行的现收现付制度,在基金管理上有一个原则,就是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那么,这个“略有结余”到底应该结余多少是合适的呢?李忠表示,我们在新医改推进以来,针对当时部分地区结余有的偏多、有的不足的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个基金适当结余的指导性标准,就是说,把统筹基金结余的多少来作为判断医疗保险运行状况的核心指标。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指导意见》,里面讲到统筹基金的结余标准一般是要控制在6-9个月的支付水平,如果这个支付水平高于15个月,我们就认为它是结余过多的状态,如果低于3个月就认为是结余不足的状态。

李忠表示,根据计算标准和6个省区核实,其实只有天津是目前不在6-9个月的标准。

总体运行平稳

对于医保基金统筹结余来说,过多或过少都是不利于基金的安全和效率的。

正是有了这样一个标准,各地也就有了参照,不过,这个标准的达到需要一个逐步的过程,并非是说昨天结余20个月,今天就突然降到了9个月,或者去年还是不足3个月,今天就变到6个月,这也有一个渐进的过程。

“我们注意到了关于6个省基金结余的报道,这里有一个误读,就是这里计算方法的问题,我们讲统筹基金结余可支付6-9个月,这里面其中一个比数就是都拿统筹基金来做分子和分母,而部分媒体可能解读为把个人账户支出也作为支出标准计算,所以算出来会有所误差。”李忠表示,根据计算标准和6个省区核实,北京、湖北、贵州、重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这五个地方按照关于统筹基金可支付月数的计算方法目前都在基金6-9个月的合理支付范围内。

记者从刚刚发布的前9个月的数据中看到,1-9月份,医保基金收入是9266亿,支出是7341亿,其中,职工医保基金的收入是7257亿,支出是5846亿,其中职工医保基金的收入同比增长了12.8%,支出同比增长了10.7%。居民医保基金收入是2009亿元,同比增长22.8%,基金支出是1495亿元,同比增长了22.6%

也就是说,就目前来看,全国医保基金可以保证支付,基金运行总体运行平稳。


本文摘自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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