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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下调工资指导基准线 实际工资要跟着涨?

发布于 2016-7-28 9:22:35   阅读次数:


日前,北京市人社局发布了2016年北京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工资指导线(下称“工资指导线”)从1997年出台,至今已20年。按照惯例,各省份在每年上半年就会发布。不过,截至720日,记者发现,仅有天津、北京、山东、山西、内蒙古等五省份发布了2016年工资指导线,并且多是下调基准线。“企业工资指导线”到底有什么用?

 

多数人对工资指导线感到很陌生

 

近日,北京市人社局发布了2016年北京企业工资指导线,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9%,上线为15%,下线为4%。文件称“北京市各企业均可参照指导线调整职工工资水平”。此外,山东、山西、内蒙古等多地也发布了今年的“企业工资指导线”。

 

在一项调查中,多数网友们的第一反应是:这所谓的“指导线”真有什么企业会遵守吗?因为从许多人的个体经验来说,自己的工资增幅根本达不到各地指导线的所谓“基准线”,甚至很多人还达不到“下线”,那这个“指导线”到底有什么意义?

 

其次,在很多人的意识里,对“企业工资指导线”这个概念几乎一无所知,大多数人也只能根据概念的字面含义来猜测,可能是指导企业工资调整的一个标准。

 

工资指导线对实际工资有何影响?

 

以北京为例,根据北京市今年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到底怎么涨?涨多少?

 

假设有小张、小王、小李三个人,分别在不同的企业工作,他们的工资均为6000元。我们按照基准线、上线、下线来计算。

 

基准线9%:如果小张所在的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那么,企业今年应该给他涨薪9%,小张月工资可以涨540元。

 

上线15%:如果小王所在的企业效益非常好,那么最多可以涨薪15%,小王月工资可以涨900元。

 

下线4%:如果小李所在企业效益与往年持平哪怕是略有下降,也应该涨4%,小李月工资可以涨240元。

 

但是,如果企业经营状况不好,怎么办?“对于经营亏损、职工工资发放出现困难的企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工资可以零增长或负增长,但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说。

 

目前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是1720/月,也就是说,在经营状况不好的企业工作,员工正常工作时所得工资(不含加班工资、特殊条件下工作津补贴、个人缴纳的社保费等)不能低于1720元。

 

天津等五省份公布工资指导线,北京上调下线

 

记者从北京等五省份发布的工资指导线看到,在基准线方面,五个地区的基准线均低于10%,而且较2015年的平均水准均有所下降。天津从10%降为9%,北京从10.5%降为9%,山东从10%降为8%,山西从10%降为7%,内蒙古从10.1%降为8.5%。其中,山西降幅最大,达3%

 

在上线方面,天津从18%降为16%,北京由16%降为15%,山东从18%降为13%,山西从18%降为11%,内蒙古从14.5%降为13.5%。其中山西降幅最大,达7%

 

在下线方面,北京由3.5%上调为4%,山东由4%降为3%,天津、山西和内蒙古的下线与2015年持平:天津3%,山西4%,内蒙古3%

 

与其他省份不同,在下线方面,北京由3.5%上调为4%。之所以将下线上调0.5个百分点,在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看来,首先是今年北京市的物价上涨幅度相比去年可能会大一些。其次,由于北京市职工的工资水平结构中,低收入群体的工资水平相对偏低,今年上调工资指导线的下线,可以引导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让他们的实际收入水平不致因物价上涨而下降。

 

工资指导线仅是建议,不具强制性

 

那么,工资指导线要达到什么样的目标?从企业工资指导线的构成来看,它是由基准线、上线(又称为预警线)和下线构成的。它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企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建议,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但它可作为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及企业自身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的参考依据。

 

“之所以是建议,主要是指工资指导线并不具有强制性,但却为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及企业自身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提供了参考依据。一般而言,工资指导线更多的是针对非国有企业,同时也是国有企业实现工资总额管理的重要手段。”苏海南说,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普遍相对好一些,其中有一些非劳动因素,其职工工资水平比民营企业员工工资水平要高,因此,为了公平,国资委或者是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需要直接调控国有企业的工资总额。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不健全为企业提供官方参考

 

既然企业工资指导线只是一个参考依据,在现实的工资确定过程中,它并不会起到什么实质性作用。于是很多人认为它就是“中看不中用”的摆设。

 

那为什么相关部门还要每年煞有其事地发布这个指导线呢?

 

专家指出,这是因为,在当前我国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还不健全,大部分企业的工资确定还主要依靠企业经营状况好坏和企业负责人个人对员工薪酬的自觉调整,所以在没有建立起统一、稳定的企业工资稳步增长机制之前,作为主管劳动就业和薪酬的人社部门,就有义务每年根据当地平均工资水平,合理确定一个薪酬增长的基准线,并大致规定上下线,便于一些准备加薪的企业找到一个官方参考。

 

“企业工资指导线”如何才能中看又中用?

 

目前,我国经济增长速度面临放缓的局面,职工工资增长势必也会放缓,在这样一个过程中,使工资调整让各方都能够接受,是一个相当艰巨的挑战。所以,“企业工资指导线”亟需真正发挥作用。要做到这一点,最重要的是让劳资各方也参与到制定指导线的过程中来,然后再制定这样一个指导线。

 

为了使“企业工资指导线”中看又中用,保证员工工资能够稳步增长,还需要加强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这就需要加强企业工会等组织的力量,不能仅仅是让工会部门承担发节日福利和组织演节目等无关紧要的职能,必须进一步加强职工代表大会以及工会等部门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中的作用,以谈判的形式确定每年的工资增长幅度。

 

值得注意的是,工资集体协商不是一个部门的事情,各级党政部门都要重视支持,这项工作才能落地。并且要依托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平台,促进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科学合理地确定工资标准,努力提高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劳动报酬,实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互利共赢”。


本文摘自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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