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行业文章

广州积分入户下月重启:无房申请者可在居住地搭户

发布于 2014-7-29 15:47:49   阅读次数:


广州积分入户下月重启,今年3000个指标不再分两批次申请

 

广州积分入户下月重启,今年共3000个指标,不再分两批次进行申请。“五险”参保必须都满四年是落户广州的必要条件,缴费时限计算由“上年度的1231日”顺延至“申请入户截止日的上月底”。申请时,申请人或其配偶已怀孕,须出示准生证,否则计生审核不通过……近日,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和广州市发改委联合印发实施《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医保缴纳时间纳入计算

 

《细则》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缴交“五险”均满四年,是申请落户广州的必要条件。缴交“五险”时限计算至上年度1231日。这一时限在印发实施的《细则》中改为“时限计算至申请截止日的上月底”。

 

2013年,广州市积分入户截止申报日期为831日。由此,缴费时限计算实际上顺延了7个月。《细则》还明确了外来工缴纳医保时间纳入计算。

 

具体而言,外地转入社保、补缴社保不计算年限,重复参保期间不重复计算年限。已领取了失业待遇的申请人,其原失业保险参保年限纳入累计缴费时间。根据《关于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劳社医〔20097)参加外来工医保的申请人,其缴纳外来工医保时间纳入累计缴纳时间。

 

落户地址可有三个选项

 

根据《细则》,申办较此前政策更为灵活简便,其中无房申请者不仅可按传统在就业地搭户,还能在居住地搭户。

 

《细则》明确,选取积分制入户的申请人在落户地址上可有3个顺序选项。

 

首先应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房产权并供其居住的房屋、合法承租的有一定期限的房管部门的公房(含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或政府或用人单位拥有产权安排供其居住的本市房屋地址登记入户;如没有以上规定住所的,准予在工作单位集体户或实际居住地、工作地所在街(镇)公共集体户登记入户;以上方式均无法办理落户的,准予与实际居住地、工作地所在区的亲戚朋友搭户。

 

根据《细则》,需要申请人提交合法住所证明,并由市国土和房屋管理部门进行审核。《细则》规定,合法住所证明包括本人或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屋的合法产权证明;政府、用人单位或学校出具的分房证明、租赁证明;直系亲属拥有供其居住房屋的合法产权证明及同意迁入的书面意见;合法承租且依法办理租赁备案手续、租赁期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

 

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根据此前的积分入户政策,通过积分入户的人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不能随迁,只能本人户口过来后,再申请配偶和小孩的投靠。配偶的等候时间在17年不等,而未成年子女“投靠”审批时间需要50个工作日,在过去两年,就曾经出现过因为入围名单迟迟未公布,而影响广州积分入户申请者子女入学的问题。

 

而本次《细则》规定,通过积分制入户人员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准予同时迁入广州居民户口,这将大大缩短配偶及子女的入户时间。

 

申请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及递交纸质申请材料

 

2、积分制入户窗口受理

 

3、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初步审核

 

4、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审核排名公示公布

 

5、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核发入户卡

 

6、申请人凭入户卡到公安部门申办准迁和随迁入户手续

 

焦点问答

 

问:申请积分入户有什么条件?

 

答:申请人员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年龄在20-45周岁,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在本市有合法住所,持本市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在本市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

 

年龄计算至申请之日;学历指纳入国民教育序列等国家承认的学历,且取得了有关学历鉴定或者验证证明。

 

在本市就业(创业)是指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一年期及以上劳动合同且已办理就业登记的劳动者,或者在广州辖区内办理了工商登记的企业出资人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缴纳社会保险满四年是指正在广州地区参保,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俱齐,且在广州累计缴费满四年。其中医保特指职工医疗保险。

 

问:积分到底怎么计算?

 

答:有一套积分指标体系,对申请入户人员的条件进行指标量化,申请人总积分满60分可申请入户。最后积分由高到低排名,最后根据当年入户指标,择高分者入户(比如今年3000个指标,排名进入前3000名者获得入户资格)

 

问:积分排名时,若总积分相同怎么办?

 

答:如遇该情况,则比较医保缴费时限,如果医保缴费时限排名相同,则比较失业保险缴费时限。凡经两轮排名缴费时间依然相同的,作并列排名处理。凡并列排名者具有同等积分制入户资格。

 

 


本文摘自互联网

相关文章
集团企业的典型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