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软件职场干货:如何履行劳动合同(3/4)(159)
发布于 2024-8-27 10:27:46 阅读次数:
第八章 劳动合同与劳动争议处理
1.当事人双方首先应衡量本身是否具备招工和应招的条件即用人单位要衡量是否具备对新招人员提供生产或工作以及生活等方面的物质条件,培养新的能力等;而被招用人员则要对照企业的招工简章,衡量自己是否符合招工单位招工的条件。其次,双方在确认自己具备招工和应招条件的基础上,再了解对方是否确有招工或应招的条件。即招工单位要了解应招人员的基本状况,包括验看应招人员提供的户籍、学历、技术级别等证明。应招人员也要了解招工单位的基本状况,可以通过招工简章、劳动服务公司或主管机关等途径去了解。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抛开国家的法律政策,完全由当事人双方商定,那么有可能产生无效合同。但是如果不结合实际做出具体规定,也会给履行合同带来困难,所以劳动合同不能千篇一律。对国家法律政策规定较细致、具体的内容,可写明按照某项规定执行即可(当然,必须把这些规定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文本一并提交给合同制员工);对于国家法律政策未做具体规定的内容,特别是容易产生劳动争议之处,则应该尽量做出详细的规定。比如,劳动合同的具体条款,像工种、岗位或者报酬等,就需要制订得比较详细。此外,对具有行业特点的涉及双方切身利益的事项应做出明确规定,有些易误解的事项更要做详细说明或解释,否则,容易产生劳动纠纷。劳动合同中的条款说明要力求准确、明白,避免使用易产生误解或歧义的词句。也就是说劳动合同书面记载的条款一定要与当事人的愿望相一致否则,容易产生劳动纠纷。责任是合同的核心,也是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集中体现。如果责任规定得不明确,一旦发生争议追究责任时,可能互相推,使争议迟迟不能得到妥善解决。合同的日期是劳动合同的法定内容之一,如果在合同中不注明起止日期也容易产生争议。在实践中就出现了这样的情况,有的合同已经履行了一段时间,而合同的一方还没有正式签字,由此,又影响到合同的终止问题。所以,合同中可以约定履行合同的具体起止日期即签订日期与履行日期不是必须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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