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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珠海出台措施促就业,享受政策扶持不受户籍限制

发布于 2015-7-7 14:59:04   阅读次数:


今后,全国各地创业者和留学生来珠海创业,均可按规定享受珠海各项创业扶持政策,而此前仅珠海户籍创业者或在珠海高校毕业生才可享受。记者72日从珠海就业创业工作会议上获悉,《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近日出台,在珠海创业可享更多“福利”。

据了解,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创业政策基础上,《意见》结合珠海实际,从培养提升创业能力、鼓励创业、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大力支持留学人员创业、完善创业投融资机制、推进创业孵化培育等10个方面,提出了30条政策措施,全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值得一提的是,在完善创业投融资机制方面,珠海对享受贴息的对象不再规定注册登记年限,打破户籍限制,将个人享受贴息的创业小额贷款额度,由最高10万元调整为20万元;吸纳就业享受贴息的贷款额度,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调整为200万元。《意见》还规定对珠海户籍创业失败人员给予社保补贴,加强对创业失败者的帮扶。

根据《意见》,珠海将通过省、市合作共建,建设一个省级创业孵化(实训)示范基地,并力争在3年内打造建设国家级创业孵化(实训)示范基地,容纳创业项目200个左右、直接带动就业1000人以上。此外,预计到2018年,珠海将打造10个以上市级创业孵化基地。

《意见》还提出进一步降低初创企业登记门槛,减免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规费、服务收费,并首次提出补贴申领发放“告知承诺制”和“失信惩戒制”。而对初创企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适当增加法定代表人在积分制入户、子女积分入学的积分分值;达到积分制入户条件的,可以申请入户。


本文摘自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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