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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协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浅谈部门该如何完善养老保障体系

发布于 2015-6-9 8:56:25   阅读次数:


中国现有的养老保障体系在满足绝大多数民众最基本养老需求方面成就显著,合协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的小编认为,在“未富先老”又遇“经济新常态”的新形势下面临挑战,特别是实际处于唯一支柱地位的基本养老保险运行压力极大:首先,基本养老保险筹资来源后劲不足,支付压力增加,缺口巨大。其次,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渠道单一,保值增值能力十分有限,随物价上涨减值严重。实际上,广大劳动者退休后的生活保障水平不增反降。

通过中国与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比较发现,法国、加拿大、挪威、美国等国家,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第二支柱占养老金构成的比例超过50%,澳大利亚、新加坡、韩国、西班牙的个人养老计划等第三支柱占养老金构成的比例超过30%。而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占比超过85%,其他支柱占比不到15%。由此可见,与OECD代表国家多层次养老金体系相比,我国企业年金和其他类型养老金占比明显偏低,需大力推动其发展。

南开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朱铭来教授表示,各国实践证明,税收优惠政策是推动多类型养老金产品发展的强劲动力。我国对企业年金的税收优惠政策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地方性政策到全国统一政策的过程。2009年以来,企业缴费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内的部分,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2014年又开始实行“EET”模式(是在补充养老保险业务购买阶段、资金运用阶段免税,在养老金领取阶段征税的一种企业年金税收模式)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虽然在优惠比例上较世界其他国家(大约在15%~20%)仍有差距,但在税收优惠政策下我国企业年金一直保持较快速度发展。全国企业年金基金业务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共建立年金计划1372个,建立年金计划企业数达73261个,覆盖职工2292.78万人,基金累计达7688.95亿元,比2013年增长约28.15%。相比之下,我国对其他类型养老金产品的税收优惠政策仍不明确,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市场大力发展其他各类型养老金产品的积极性,不利于构建多层次保障体系,也不利于建立消费信心和扩大内需。

在明确个人养老保险税收优惠的同时,可以扩大延税养老投资产品的种类,给予个人更多的投资选择权。基金产品中的养老型基金、保本型基金、生命周期基金等能满足不同年龄收入特征人群的个人养老金投资的风险收益特征,可以提供更灵活的资产配置选择,相比收益确定的DB计划(确定给付型计划),更能抵御通货膨胀的风险。目前,养老金最需要紧密合作的是能够为其“量身定做”资产配置方案和不同类别不同风格的投资产品的金融机构,而这些就需要基金管理公司等机构不断创新,针对养老金注重安全兼顾收益的特殊需求设计好产品。一方面运用保本投资策略,有效保护基金安全,另一方面科学、适度地增加权益类投资比例,促进养老金的持续稳定增值。当前市场上已经存在的定位于养老理财的公募基金产品,尤其是采取VPPI保本策略,净值波动小的产品,可作为养老金配置标的。

另一方面,为提高各类养老基金的投资收益和运作效率,需要养老金与资本市场之间真正实现互相促进、互动发展。对此,朱铭来教授表示,目前,我国企业年金和其他类型养老金产品依然具有良好的发展契机。随着国内资本市场环境不断完善,股票、基金、信托等金融产品不断创新和丰富,为不同类型的养老金提供了更优化更成熟的投资渠道。然而,部分养老金投资制度尚不完善,需要相关政策环境、市场环境与之配套,有效促进养老金投资运营的公开化、透明化和市场化。通过制度规范,使得各金融机构要想在养老金市场占据有利地位,就必须提供优质服务,拿出符合养老金需要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案。


本文摘自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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