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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软件职场干货: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14种情形

发布于 2024-9-10 9:52:26   阅读次数:


当前我们很多HR和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都是有期限的,比如签订一年、三年、五年等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中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那么什么情形下可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可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以下三种情形:


(一)“可以签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秉承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没有采取胁迫、欺诈、隐瞒事实等非法手段,就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二)“必须签订”:


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这种续订劳动合同意愿的主动权掌握在劳动者手中,只要满足法定条件,经劳动者提出,用人单位就不能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满足法定条件包括:

1、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三)“视为签订”: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以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


有些劳动者认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等于拥有了“铁饭碗”、“护身符”,认为自己可以更自由自在,安全感也倍增。但是,这真的是一个“铁饭碗”吗?如果你这么认为,就是大错特错了。


注意: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终身制”,不能终止和解除,它只是有明确的建立时间而没有明确的终止时间、相对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

那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么解除呢?

来看看官方的解释。



专业差能力低,还动不动用劳动仲裁威胁,遇到这种员工怎么办?

熟练应用劳动法,让他自动走人!
吃透了劳动法,就能把劳动法变成解除劳动关系的趁手工具。

这就需要熟知50多类离职情形,在遇到无理员工时,才能处理得游刃有余。

比如,
员工离职又反悔不想走了,还用劳动仲裁威胁,该怎么办?
员工偷用公章,伪造《辞退通知》,该怎么办?
领导一时情绪激动,口头开除了员工,造成违法辞退怎么办?
……

其实很好处理,

第一个,解除权属于形成权,提交辞职信具备法律效力,再说什么都无用。

第二个,在规章制度中加一条:对于保管或可以接触公司公章的员工,或有可能接触公司相关文件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在盖有公司公章的前提下,还需有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签字方才有效。

第三个,在规章制度中加一条:仅以盖有公司公章的书面形式为准,其他任何个人(含法定代表人)对员工的任何口头辞退的表述或言辞等均不属于公司最终的解除劳动合同决定。
……

离职情形多而杂乱,如果不提前做好行动预设,只能无数次地跑劳动仲裁委员会去开庭。

本文摘自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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