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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软件职场干货:如何进行员工劳动保护(3/4)(155)

发布于 2024-7-19 15:28:24   阅读次数:


第七章  员工劳保福利管理

第十七节  如何进行员工劳动保护(3/4)


2.劳动卫生
劳动卫生指在劳动中为了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健康,避免有毒、有害物质的危害,防止发生职业病和职业中毒而采取措施的总称。
(1)职业危害因素,分为如下几类
①化学因素。这是引起职业危害最为常见的有害因素。如有机化合物(苯、汽油等),化学农药(如杀虫剂、杀菌剂),高分子化合物,(如合成橡胶、塑料等)以及刺激性及室息性气体。
②物理因素。如生产过程中的高温、高压、高湿,各种强烈的辐射、震动,生产性噪声,各种电磁波,如X射线、微波。
③生物因素。主要是医疗、生物等行业中出现的职业危害,如各种病毒的侵袭、感染等。
④劳动组织和劳动制度因素。如工作时间安排过长、劳动强度过大导致劳动者疲劳无法恢复。由于长时间重复一不良动作,导致劳动者个别器官或人体系统的失调,造成慢性病。
⑤劳动环境因素。如噪声过大、粉尘含量过高、照明不足、防暑降温设施不良都会造成长期处于此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受到慢性伤害。
(2)职业病,指劳动者长期从事有职业危害因素的工作而引起的疾病。
列入劳动保护的有18种职业病:职业中毒、尘肺、热射病和热痉挛、日射病、职业性皮肤病、电光性眼炎、职业性白内障、职业性难听、振动性疾病、潜涵病、高山病和航空病、职业性炭疽、放射性疾病、职业性森林脑炎、煤矿井下滑囊炎、布氏杆菌、煤肺、炭黑尘肺。对上述职业病患者实行劳动保险,但更重要的是加强对职业病的预防。
(3)防止职业病和职业毒害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
①组织措施。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生产部门应组织安全、卫生监督网,强化监察,保障劳动者的生产环境符合安全标准和卫生标准。
②技术措施。改革旧工艺,采用新技术,将有毒有害因素与操作者隔离,尽量采用仪表控、远距离操作,采用通风、回收、净化的方法防尘防毒,采用合理的厂区规划与恰当的照明等。
③医疗措施。按期普查,以预防为主,对患职业病的员工及时治疗。此外,还应改进劳动制度,有的岗位可以实行轮换制。
3.劳动时间的规定
对劳动时间的限定是维护劳动者的休息权利,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的重要手段,劳动时间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工作时间的长度。
(2)工作时间的安排。
(3)工作时间的中断,使员工得到必要的休息和休养时间。现行的关于员工工作时间和规定主要有以下内容
①员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实行这一工时制度,应保证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不减少员工的收人。
②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员工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④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周六和周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⑤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这些规定是企业必须遵守的,也是劳动者当工作时间被无理延长时可拒绝工作的法律依据,以此保障员工的安全与身体健康。

本文摘自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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