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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软件职场干货:如何计算养老保险保费(142)

发布于 2024-6-27 10:02:36   阅读次数:


第七章  员工劳保福利管理

第九节  如何计算养老保险保费


一、国家相关政策
(1)一般地区个人缴纳养老保险金,按照当地上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比例是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
(2)最新的养老保险政策是:国务院2005年12月3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文件规定: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为与做实个人账户相衔接,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人个人账户。同时,进一步完善鼓励职工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相应调整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国发〔1997)26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本决定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待遇水平合理衔接、新老政策平稳过渡的原则,在认真测算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过渡办法,并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备案。
本决定实施后到达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这是目前计算养老待遇的最新规定。
二、养老保险的注意事项
(1)一般要缴满15年,到退休的时候才能终生享受养老金,所以想拿养老金的人请务必在自己退休前15年就开始缴费。如果到退休年龄缴纳养老保险不满15年,那退休的时候,国家会把个人账户上存的8%的养老金全部退给缴费人。国家把单位为其缴纳的21%的部分全部划到国家的养老统筹基金里。
(2)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有上下限幅度的,一般上限为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月平均工资的60%。在计算数额前必须知道本企业确定的缴纳比例。
三、每月养老保险缴费金额计算
(1)单位每月应该缴费数额=本地区社会平均工资数×100%(或者60%)×20%。
(2)个人每月应该缴纳的数额=本地区社会平均工资数×100%(或者60%)×8%。
(以上数据只是为了方便举例说,具体标准以当地政策为准)

本文摘自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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