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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软件职场干货:劳动合同法到底偏向员工还是企业?

发布于 2023-9-6 10:27:42   阅读次数:



1/立法极严劳动法


先说个真事。

劳动合同法问世的时候,我在外企Randstad,公司也有招聘和派遣业务,还收购了上海人才有限公司。

当时荷兰CEO很着急,因为这部法律是有史以来最偏向求职者的劳动法,放在全球范围内,对比一些西方国家对于打工人的保护措施,我们这部法律的保护力度也依然可以说很大。

荷兰CEO约了当时的法工委负责人开会,多次阐述观点:
  • 派遣公司很难给员工不固定期限合同;
  • 派遣公司招人也应该有试用期
  • ……

但他的建议一一被法工委拒绝:你们专业招聘机构,招人就比普通企业厉害,不需要有试用期……

虽然现在回头看,的确,劳动合同法里有不少条款还是太严格了。

但作为当时的翻译,我一边为CEO翻译观点,其实内心也是暗暗支持法工委,作为打工人,我不可能把屁股做到企业那边,我心里也是非常支持保护打工人的劳动法,即便是过度保护。

然而,没想到啊,立法是很严格,然而执法……

2008年新版劳动法落地之后,我带着他去下属公司和一位总监开会,这个部门的总监汇报工作时叫苦不迭,他们有一项重要的工作是协助客户企业处理劳动争议。

外国人饶有兴趣的询问了劳动争议的案例,总监娓娓道来:客户公司招聘蓝领工人时,少缴漏缴五险一金。

而懂经的工人在离职时,威胁要去劳动仲裁要告公司。

而客户公司应对的方式就是拽上我司的顾问一起去和员工谈判,甚至上仲裁庭。

这个公司流动率本来就高,工人看见其他人告成功了,自己在离职时也会搞事情。
这个月刚开始就三起了,搞得我司的顾问也跟着上法庭,精力上顾不过来。

我们荷兰CEO是见过世面的,立马指点江山:
显然这已经成为了公司的用人风险,我们不应该一例一例去谈,应该设计完整的解决方案,帮助企业彻底避免这个问题呢。

我听下来,CEO的意思就是:我们需要设计一个方案,帮助客户企业100%合规(缴纳五险一金呗)。

别说,外国CEO虽然在立法时据理力争,但是法律定下来以后,人还是老老实实要求100%合规的。

但他想不到的是,咱总监一脸无奈,解释:
公司如果按照法律规定缴金——薪水不如其他公司高——工人就会走;这样的缴金方式之前和员工是谈好的。

而且工人和公司谈赔偿,根本不要求公司补交五险一金,而是要再给他一笔现金赔偿。

说白了,大家都不想交社保。

这个畸形的无解案例,听得荷兰CEO三观崩得粉粉碎……

当我把这个真实案例写在知乎上的时候,我发现,中国太大了,不同城市,不同背景的打工人观点真的是天差地别。

真的有人会教育我,比如:社保就是按最低比例交的……

类似的情况,在加班问题上,在裁员补偿上,都是一样一样的。

以裁员为例,

公司如果寻求一个整体合法的解决方案,比如n+1或者n+2,那么成本一定高企。

相反如果公司耍流氓,以不胜任解除劳动关系,然后等着员工来打官司,打输了就赔,那么大概率成本会大幅缩水。

因为很多员工出于各种原因,不愿意打官司,打工人和公司打裁员官司,也未必划得来。


2/别让劣币驱除良币


2017年的时候,刘强东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

京东去年为员工缴纳60亿保险和公积金
如果京东少缴五险一金,一年至少多赚50亿!

很多人不解:
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不是企业应尽的义务吗?遵纪守法也可以炫耀吗?

“那我不杀人不放火不抢劫,是不是也应该自我表扬呢?”

这两样还真不能比。

杀人放火抢劫的违法成本很高,在中国,这种刑事案件我们干警们的破案效率还是很高的,这意味着你一旦违法,你一定会付出代价,而且付出的代价很高。

但在2016年的时候(如今不足额缴纳五险一金的代价也很高了),不缴纳五险一金的法律风险那是低得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所以很多企业肆无忌惮。

我自己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

2016年,一家初创企业来挖我,开的薪水我不太满意,只有20%的增幅。

HR为了说服我,也是很拼:
虽然涨幅不多,但我们缴金少啊,我们按最低缴,多出来的都是你的.

这我哪里同意:公积金也少缴了,好不好。

HR用关爱智障的眼神看着我:你算算呗,光税都少交好多。公积金的部分也补上了。

我算了一下,的确如此,真正到我手里的钱,要多很多。

但是我没有去。

一家企业,敢于藐视一项法律,它就敢藐视其他法律。
今天他敢于不缴社保,明天就敢取消法律规定的假期,后天甚至可能会违法解约

我比较轴,总觉得不能因为一时的小利,而把自身置于潜在的风险中。

但坦率说,绝大部分职场人,稍微算一算现金账,可能就选择了加入这种企业,毕竟风险没有想象中那么大。

这就是劣币驱除良币。

类似案例还有欧美外企。如果国家规定是60分及格,外企的规定通常是80分。

什么?法律没有涉及的灰色地带?不好意思,我们绝对不碰。

人在外企,我们也经常会讨论,为什么外企在华做生意,相对来说,更艰难。

其中一条就是合规成本太高

  • 购买使用正版软件图片视频音乐字体,是不是最基本的?
  • 该发的年终奖就算员工离职也正常发放,是不是最基本的?
  • 招聘员工时不歧视未婚未育女性,是不是最基本的?
  • 争取业务时,不搞暗箱操作,不行贿不给回扣,是不是最基本的?
  • 用最严格的标准保管客户数据,不滥用客户数据,是不是最基本的?
  • 裁员,不用恶劣招数逼走员工,按规定协商解约金,是不是最基本的?
  • 加班就给加班费,最起码的别搞996常态化加班,是不是最基本的?
  • ……


3/未来……


我们国家在不断完善立法和执法。

举个例子,社保部分,越来越强的管控,以后那些不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的企业一定会面临巨大的违法风险。

不足额缴纳的企业,也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处罚和警告。比如之前格力没有足额缴纳,已经被珠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点名。

但是在劳动合同法的其他方面,我们也期待有更多强化的执法。

有同行和我聊过这个问题,说100%完全合规,有些公司就活不下去了,尤其是中小企业,都死了,就业怎么办?

我其实很理解。

如今很多中小企业的生存并不容易。

但起码大家应该在同一条起跑线竞争,不能让胆大敢于违法的企业获得竞争优势,而让安分守己守法企业被市场淘汰……

尤其是对于一些在劳动法领域敢于违法的大中型企业更需要重拳出击。

举个例子,2021年,有一家德国电商知名公司 Notebooksbilliger.deAG 在工作场所、仓库和公共区域里安装摄像头。

理由是:
防止偷窃,调查犯罪行为,跟踪仓库中的货物流向。

这个理由,很合理有木有?

结果是:
德国当地数据保护局以违反《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为由,对公司处以1040万欧元的罚款。

注意:不是1040欧元,而是1040万欧元。

理由是:
据《德国联邦数据保护法》(BDSG)第26条的规定,雇员在从事专业活动时,有权不受雇主持续的工作和绩效控制。只有在对特定犯罪行为有合理怀疑的情况下,才能对特定雇员进行监控。

注意加粗部分,特定情况特定处理,你啥证据都没有直接上监控,那是要罚款的。

我在Mercer的时候,销售想要给客户送礼,那需要走各种流程,礼品价值和特点都有明确的限制。

更有甚者,Mercer花了好几百万美元,请了专业导演、编剧和演员来给咱拍合规培训的视频,生怕我们员工违法了,祸及公司。

为啥?

公司都是追求盈利的,并没有外企更高尚的说法。

说到底,还不是如果违法,作为上市公司,人真能被罚到生活不能自理嘛。

本文摘自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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